不予国家赔偿情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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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予国家赔偿的情形

在我国,赔偿是一项重要的民生政策,它是国家维护公民权益的重要方式。然而,法律规定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能得到国家赔偿,以下是不予国家赔偿的情形:

1. 违法行为导致受害人遭受损失

如果受害人的损失是由于其自己违反法律规定或者说过错行为导致的,那么国家不予以赔偿。例如,A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因未系安全带而遭受伤害,这种情况下,国家不予赔偿。

2. 自然灾害、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

自然灾害和意外事件是不可预测、不可预知、不可控制的,因此它们造成的损失是不能从国家处获得赔偿的。例如,地震、洪水、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以及交通事故、工伤事故等都不可以获得国家赔偿。

3. 法律规定不予赔偿的情况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五条规定,下列损害是不予以赔偿的:

  • 因监禁执行生活津贴减半或被收回而造成的损失;
  • 因执行死刑而受到人身或财产损失;
  • 因应当受到刑事处罚而未受到刑事处罚而投诉或提出其他申请,致使权利或利益受到损害;
  • 公民自行经商、农村经济合作组织等自愿经济活动中的损害;
  •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赔偿的情况。

4. 法院裁决被告无罪

在刑事诉讼中,如果法院裁决被告无罪,那么国家将不再对受害人进行赔偿。这是因为对于一个无罪的人来说,他不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5. 损害发生后不及时报告

在发生损害后,如果当事人没有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那么国家将不予以赔偿。这是因为及时报告可以帮助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害扩大。

总之,国家赔偿是一项有力保障公民权益的政策,但是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也有一些情况国家不予以赔偿。因此,我们应该在了解国家赔偿政策的同时,更加注重自身的行为规范和安全防范,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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