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有哪些规定?
试用期在招聘中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很多企业会对员工进行一段时间的试用期,以便更好地了解员工的能力和适应情况。那么,劳动合同法中对于试用期有哪些具体规定呢?
试用期的长度不得超过法定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可以规定试用期,但其期限不超过3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从6个月以上不超过1年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不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试用期不超过2个月。
也就是说,不管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多长时间,试用期的长度都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试用期的时间长度超过了法定标准,那么这个试用期就是不合法的,企业需要对员工进行正式的雇佣。
试用期期间工资待遇不能低于规定标准
虽然试用期的目的是让企业更好地了解员工的能力和适应情况,但员工在试用期期间所做的工作也同样有价值,应当受到正当的报酬。因此,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试用期的工资待遇不得低于用人单位向同岗位已转为正式工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待遇。
这也就意味着,在试用期期间,员工的工资待遇应当不低于同岗位的正式员工。如果企业在试用期期间降低员工的工资待遇,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
试用期期间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
试用期期间,既然是为了让企业更好地了解员工的能力和适应情况,那么双方都应当有权利在此期间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内双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企业在试用期期间觉得员工不适合该岗位,可以通过与员工协商的方式解除劳动关系,不必承担违约金等责任。相反,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认为该职位不适合自己,则可以随时提出离职的申请。
试用期结束自动转为正式员工
如果员工在试用期期间能够表现出色,企业也确信其能够胜任该岗位,那么在试用期结束后,员工将自动转为正式员工。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试用期结束,双方当事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劳动合同自动续期。
这也就意味着,在试用期结束后,企业不得继续让员工以试用期身份工作,或是再次签订试用期合同。员工也应当在试用期结束后,得到正式的工作合同。
总结
试用期在劳动关系中起着很重要的作用,是一种双方了解对方的机会。但也必须要遵循法律规定,保护双方的权益,在试用期期间要保证员工的待遇不低于正式员工,同时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关系。试用期结束后,员工应当得到正式的工作合同。
通过我们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以上问题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有了自己的答案吧,小波律师网将不断更新,喜欢我们记得收藏起来,顺便分享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