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几种?
仲裁协议是指当事人事先约定,一旦发生纠纷,双方不再通过诉讼等司法程序解决,而是通过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解决的协议。但是,仲裁协议并不是无条件有效的。下面将会介绍仲裁协议无效的情形。
违反强制性法律规定的情形
仲裁协议必须要遵守国家的立法规定。一些与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法律规定是必须强制遵循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有关国计民生、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应当根据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确定其合法性、有效性。
未取得必备的主体资格
当事人签订仲裁协议需取得法定的主体资格,否则所签订的仲裁协议无效。例如,未成年人签订的仲裁协议是无效的,此时必须通过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同时,当事人要获取仲裁协议的效力,还需要符合相应司法机构的要求。
重大违约情形
当事人在签订仲裁协议后,若存在合同违约行为,则会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产生重大的影响。例如,在合同中要求仲裁的一方在履行合同时没有按照约定执行,在这种情况下,另一方可以提出仲裁草约无效的意见,并要求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解决。
仲裁协议约定不明确或者不明确的情形
当事人在签订仲裁协议之前,必须确认各项约定明确无误,如果协议中存在一些不明确或不清楚的约定,可能会导致仲裁协议无效。因此,当事人应当在签订协议前认真分析情况,选择明确具体的仲裁协议成为争议变多商务活动的搭载板块。
以上就是仲裁协议无效的几种情形。在实际的商业活动中,当事人应该合理地选择仲裁机构,避免发生诉讼和仲裁中出现无效协议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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