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JS冤案”始末:被冤枉者沉冤昭雪,得善果,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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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平“JS冤案”始末:被冤枉者沉冤昭雪

1994年,江西省乐平市发生了一起轰动全国的“JS”案件。当时,一名12岁女孩被发现在路边惨遭杀害,当地警方很快将嫌疑人锁定为当时20岁的陈满。经过审讯,陈满被判处死刑。

案件的转机

然而,此案的转机出现在2005年。当年,乐平市的检察机关对此案进行了再审,期间发现了陈满当年认罪的谎言,同时发现了另一位疑犯——陈满的堂弟汪胜利。

据了解,汪胜利在审讯时曾对JS案进行过交代,并且与现场发现的袜子、绳子和血迹物证吻合。但是当时由于没有实物证据和陈情书,检方认为汪胜利的证言不可靠,故而最终判决了陈满。

不辞辛劳的律师

当陈满的律师行第一时间重新投入这个“自认自己无望”的案件时,打击了诸多的阻力。陈满的律师——李天一不被地方司法局录用,成为滞留在原地的“毕业党”。但他并没有因此泄气或者轻言放弃。他坚信陈满无辜,并在等待16个月后,凭着自己不懈的努力和664页的申诉状,将案件转交至高院。

沉冤得善果

2010年,陈满被法院改判无罪并获得国家赔偿350万元。10多年的沉默,终于有了公正,被冤枉的陈满终获自由,同时也为庇护陈满6年的李天一的辛勤劳动和奋斗代言。

此JS冤案在当时曾震动全国并悬而未决,被推测是由于地方拖延案件调查导致的,正义的追寻和陈满的无声呼唤,最终还是追回了那些被背叛、打压、监禁和虐待的岁月。不论这位被冤枉的人最后得到了多少,但每次赔偿,都是对法律的一种教育,是发出的一个警醒,称述着多年来对陈满的不公和迫害,更实现了最基本的公平正义。而每个人也应该认识到,要让公有公理托住自己,是自先扶的一头牛。

结语

历史的长河中,冤案是难免的。但只要我们有良知、有勇气、有智慧和匡扶正义的毅力,就必定能让“冤无处下”,让正义在时间的洪流中历经风雨而普照四方,铸造出一个个伟大时代的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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